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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新须知


时间: 2014.03.25

 科技查新是一项十分严谨的、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科技情报研究工作。为保证科技查新工作的科学性、客观性、公正性和准确性,维护查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,委托单位在委托查新时应注意以下事项:

1.查新委托人(简称委托人)即查新项目的负责人或项目的主要成员,或者是熟悉项目技术内容、能解释项目技术要点的人。

2.委托人须如实填写查新项目委托单,委托单需反映查新项目的技术背景、研究内容和结果、创新点;立项查新须提交立项申请书、立项研究报告、项目申报表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;成果鉴定查新须提交项目研究报告、技术报告、总结报告、实验报告、测试报告、产品样本、用户报告等;提供相关主题词、关键词和项目组成员发表的论文;提供相关参考文献。

3.查新委托项目的内容一经确定,不要随意更改;若更改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性能指标或增加创新点,则按新项目重新计费,委托时间从修改之日起计算。

4.查新实行有偿服务,查新委托人在查新项目确定后必须交付全部费用;一年以前的报告不予补查,须重做查新。

5.出具查新报告时间一般为国内、国外、国内外查新分别在5810个工作日内,如需加急请在办理查新委托时说明。

6.查新报告一般只提供一份正本,用户需要多份时,请在委托时说明。

7. 科技查新报告一经出具,委托人不得要求查新受理人员随意更改。